株洲市天元区法院:与法同行,不负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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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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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近日,湖南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祥宇参加了株洲市二中举行的2020-2021学年度法制副校长聘任仪式。
株洲市二中校长曾湘潭、副校长赵振翔等出席聘任仪式,仪式由学生发展部部长颜真权主持。
天元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祥宇担任株洲市二中法制副校长。
会上,刘祥宇就“校园欺凌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给同学们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宣讲。
从校园欺凌的概念和分类,到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在遇到遭遇校园欺凌时的解决办法,再到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刘祥宇非常详细地列举了几个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分析,从司法、社会、学校、家庭、自我等方面告诉大家该怎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对避免校园欺凌、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及建设更完善的法治社会意义重大。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树立优质育人环境,法治安全教育任重而道远,天元区法院将以此次聘任仪式为契机,不负青春,为孩子们的茁壮成长撑起强有力的保护伞。(蔡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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