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法治思维

资讯 11-25 阅读:28 评论:0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中国组织人事报》11月24日)

  “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法驻民心。”这句话深刻阐述了我们法在民众中的影响.众所周知,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需要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依法行政则不仅仅是对党员干部在执政行权的一种根本要求,更是广大民众心之所向。因此,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时刻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思维,一切按规矩来,才能让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形成有其必然性。我们要求党员干部坚持法治思维,实际上就是内心要有一种讲求公平,尊崇平等思维理念。“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镜至明而丑者无怒。”党员干部要在学法中强化法治思维,要在用法中体现法治担当,在宣传和引导中展现良好形象。党员干部养成法治思维,实际上就是要求我们“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用人”。这对于我们限制“权力自肥、违规违纪”的行为有着天然的政治意义。  

   党员干部坚持依法行政是人民期盼。“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党员干部要深知我们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也必将用于改善民生社稷。如何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最简单的方式则是一切按照党规党纪要求工作,在工作中做到“兢兢业业,如履薄冰。”,人民群众的期盼则是我们要厘清责任,坚持起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宗旨,遵章办事,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员干部要做到始终坚持,并作为我们党执政为民的落脚点。而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践行法治,时刻把握“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不能让“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成为一句空话。(樊朝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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