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收到俩面锦旗,这家法院的优秀藏不住了

资讯 07-22 阅读:83 评论:0

       7月20日,“迟到”的俩面锦旗分别被送到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与执行局法官的手中,一面写着“秉公办案 亲民司法”,一面写着“执行神速 真诚为民”,当事人郭某深感歉意的说:“本想四月份送来锦旗,可由于新冠疫情,就耽搁了,真诚的感谢法官,多亏了你们才能收回拖欠的工程款”。

       原来,2012年7月份郭某与樊某签订施工合同书,约定建造一座地质公园,由郭某缴纳工程总价22%的管理费共10万元。后因该地质公园的项目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未能获得环境主管机关审批,于2012年底,地质公园项目停工。已施工的工程量价款经鉴定为397万元,樊某已支付71万元,但时隔七年郭某仍未收到樊某剩余工程款,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经承办法官反复调查了解和走访,2019年7月份作出判决:樊某支付郭某工程价款327万元及利息,返还已付的管理费10万元。

       但手握判决书的郭某依旧未能收回工程款,2020年3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此时新冠疫情正在神州大地肆虐,尽管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快案件执行进程,执行法官及时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樊某的银行存款、车辆、证券、保险、工商登记、网络资金等进行网络查询,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委托执行平台向北京、呼和浩特、锡林浩特等地法院发出协助执行函查找樊某的财产。同时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不接触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协助调查反馈出樊某在北京市朝阳区有一处房产,承办法官及时采取查封措施。樊某得知房产被查封,意识到可能面临被法院依法拍卖的后果,及时委托律师联系法官,按照约定将案件执行标的款337万余元及部分利息30万元汇入执行专用账户。申请执行人得到全部工程款及部分利息后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期限让其分期还款利息。至此,八年工程款纠纷圆满解决。

       司法有温度,锦旗诉真情。对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来说,锦旗不仅意味着当事人的肯定和鼓励,更是一份鞭策和前进的动力。今后,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理念,为当事人排好忧解好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白澈力木格 金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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